被扣车辆在停车场
网贴中上传的相关材料
网贴中上传的相关材料
大众网济南7月4日讯(见习记者 于潇潇)昨天,一篇题为《揭穿曹县交通执法人员表演“独角戏”罚款》的帖子相继在天涯、大众论坛等社区发布,发贴者“大王唔”称,办理了“山东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大货车在经过菏泽曹县时被检测站扣下,4辆车被罚款5万元,执法人员还现场索贿两条苏烟,这则贴子同时还上传了一段视频。大众网记者对此展开调查采访。今天,曹县新闻办通报此事的处理情况:曹县交通局局长被党内警告处分,庄寨治超检测站站长,五中队、六中队中队长被撤职,留党察看一年,执法人员王世军被开除公职,其余涉事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帖子列举“六个怪象”,上传视频疑似剪辑过
3日下午,一篇题为《揭穿曹县交通执法人员表演“独角戏”罚款》的帖子相继发表在天涯社区、大众论坛等社区。
发帖者称,6月23日下午5点多,4辆聊城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所属运输车辆在经过曹县时,被超限检查站扣下。超限站扣车后,为了促成司机交钱,执法人员王世军主动承诺可以“和稀泥”助司机少交罚款,并让司机买了两条苏烟,并自曝“罚款任务重”。在司机现场交了现金罚款后,王世军一人办齐了所有法律文书。
大众网记者在帖子所附的视频及图片中看到,执法人员王世军没有穿制服,其他几名执法人员也赤裸上身,4辆车共缴纳了5万元现金罚款。贴文还附上了“山东省超限运输通行证”、《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发帖人质疑,车辆在省交通厅办理了“山东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准许的时间、路线运载大件物品,走了一路相安无事,为何到曹县却被扣下?
大众网记者注意到,帖子中的视频长度为5分多钟,谈话内容涉及帖文中所写“六个怪象”,但该视频带有明显的剪辑痕迹,很多地方是拼起来的,并非完整版。记者随即对帖子所涉内容展开调查,并寻找被罚款司机和发帖人。
聊城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查无司机,被罚车辆应为挂靠
根据被罚款车辆的拍照,大众网记者查到被罚款的其中一名司机叫“郭德峰”。 7月4日上午,大众网记者拨通了聊城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的电话,查询是否有“郭德峰”其人,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高先生在对所属车辆查询后告诉记者,查无此人。他同时解释说,所涉车辆应该属于挂靠在长途运输公司的个人车辆,因为长途运输公司的车辆近期没有走曹县方向路线的。
一直到今天中午,大众网记者终于辗转拨通了4辆被罚车辆中一辆货车司机的电话,当记者询问当天别罚的情况时,该司机说:自己今天才上班,什么也不知道。
发贴人并非被罚款司机,是交通维权者
随后,大众网记者在天涯论坛发现,该贴的发帖者并非被罚款的司机本人,而是一名知名的交通维权者,名叫王金伍。
大众网记者搜索发现,王金伍在天涯上发表的帖子,大部分是针对交通部门执法问题的,他也多次因为助司机维权被多家媒体所关注。在一篇新闻中,有这样的表述:王金伍的事很快在货车司机中传开了,此后不断有同行们遇到乱罚款问题来向他请教,请他帮着申诉,就这样,王金伍跟公路三乱叫上了板。
山东省交通厅:超限站处罚事项符合规定
在帖子所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大众网记者看到,关于违法事实及证据一项写着: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一台不可分解的大型设备。对该车运输的大型设备进行了检查测量,测量中发现该设备的宽度为4米。该车运输的货物为一级大型物件。该车主《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是:普通货运。该车不具备运输大型物件的资格。以上事实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所管理规定》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处以30000元以上99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在《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上则写明,罚款分两期交,第一期为12500元,第二期为17500元。
根据这个罚款事项,被查获的4辆车每车缴纳了第一期的罚款12500元,合计50000元,第二期的罚款尚未缴付。
针对这个罚款是否合规,大众网记者咨询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交通政务大厅的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在查询过被罚车辆车牌后告诉记者,该车确实办理过《山东省超限运输通行证》,但这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经营范围并不冲突,车辆运载的是大件运输货物,其道路运输证核定范围须为“大型物件运输”,被罚车辆没有按照核定范围运输,被处罚属于合规的。大众网记者对此又采访了省交通厅交通稽查总队的工作人员,也证实了处罚合规。
大众网记者随即查阅了《山东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及违规处理规定》,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应该“着装上岗”、“罚缴分离”,但是王世军执法时却身着便装,并现场收取了现金,这些做法确实违规。也就是说,庄寨治超检测站对车辆的处罚事项是符合规定的,但具体的执法程序违反了规定。
曹县交通局:执法程序违规,执法人员被开除公职
7月3日下午,大众网记者拨通了曹县交通运输局的电话,试图就此事进行采访。办公室一位仝姓工作人员称王世军已被停职,正接受纪委调查。记者正欲进一步了解时,这位工作人员挂断了电话。
4日上午,曹县新闻办向大众网通报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通报称,事件发生后,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组成的调查组对所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经查,庄寨治超检测站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执法,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索贿,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决定给予曹县交通局局长曾庆联党内警告处分,分管负责人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长王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县交通局撤销庄寨检测站站长李建、六中队队长徐银轩、五中队队长任卫东职务,并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带队副站长孙浩职务;责成县交通局给予张爱国、谢勇记过处分并下岗一年处理;依规开除王世军公职;责成县交通局依法变更行政行为,退还罚没款项及烟款,向被罚没对象赔礼道歉,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查找不足,限期整改。
附:
关于曹县庄寨治超检测站违规收费问题的处理情况通报
7月3日,网民王金伍在天涯社区等网站贴发了题为《揭穿曹县交通执法人员表演“独角戏”罚款》的帖文,反映曹县庄寨治超检测站违规收费问题。事件发生后,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组成的调查组对所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经查,庄寨治超检测站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执法,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索贿,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决定给予曹县交通局局长曾庆联党内警告处分,分管负责人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长王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县交通局撤销庄寨检测站站长李建、六中队队长徐银轩、五中队队长任卫东职务,并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带队副站长孙浩职务;责成县交通局给予张爱国、谢勇记过处分并下岗一年处理;依规开除王世军公职;责成县交通局依法变更行政行为,退还罚没款项及烟款,向被罚没对象赔礼道歉,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查找不足,限期整改。
山东省曹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责任编辑:刘嵩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