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5月6日讯(记者 钟博陵)5月2日,大众网菏泽频道报道了丹阳路、人民路等路段出现大量野广告一事(http://heze.dzwww.com/news/201405/t20140502_10169652.htm )。今天下午,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该局已责成涉事商家对出现在路面的野广告进行清除。
5日3日,菏泽大众网公众微信(账号:dzw5122000)推出新闻关于“菏泽城区路面出现大量野广告”新闻后,网友纷纷发表意见。网友“yiyima”说:“昨天在曹州路也看到了这些野广告,就在红绿灯等车的地方,非常无语。”网友“蔚蓝的天空”则表示,这样大面积的广告影响城市形象,望相关部门严查。
今天下午,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市中大队中队长李强告诉记者,经过调查并与涉事商家交涉,对方承认了大量野广告是他们所贴,并责成商家限期清除野广告,目前路面野广告基本清除完毕。
那么,相关部门是否可以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李强告诉大众网记者,遇到这种问题,目前主要是责令清除为主,一般不采取罚金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