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月22日讯(记者 李 亚)今日,记者从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 菏泽开发区丹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通报批评。同时暂停其六个月的建设工程投标资格、一年之内不予批准该企业的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取消参加任何评先评优活动资格,还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据通报,菏泽开发区丹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华侨城M组团H组团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造成多次大规模人员上访。上访案件发生后,该公司不积极配合,导致拖欠工资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菏泽市城乡建设局经研究决定,对菏泽开发区丹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如下:自通报发出之日起,暂停其六个月的建设工程投标资格;一年之内不予批准该企业的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取消参加任何评先评优活动资格,同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要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局要认真执行本通报中的处理规定,并将本通报及时传达到本县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同时,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引以为戒,保证建筑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