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险菏泽中支公司自2010年3月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用心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充分依托中国人寿的整体资源优势,积极创新财产保险经营模式,不断提升公司发展水平,持续增强保险服务能力,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开创公司发展新模式,实现公司业绩新发展。
一、深入学习“新国十条”,创新保险发展思路
保险“新国十条”的出台,对保险业的定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国十条”明确指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这一全新的定位将保险业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加快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已经由行业意愿上升到国家意志。在这一突破性利好的引领催促下,我国将逐步形成有关保险的三大格局,一是全社会“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保险文化格局,二是“百姓愿意买、企业愿意用、政府愿意推”的保险消费格局,三是“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参与”的保险服务格局。
二、认真贯彻“省六条”,支持保障当地民生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保险“省六条”),明确了山东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定位、工作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内容全面、目标明确、路径清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明确的26项重点工作,由哪个部门牵头、哪些部门配合,都有明确细致的分工,山东保险业由此迎来了重要战略发展机遇期。可以说,这个文件将会成为我省保险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公司依托中国人寿的综合资源优势,积极搭建销售和理赔服务网络,实现了菏泽市辖区承保、理赔服务的全覆盖,彰显了中国人寿集团化经营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立足地方实际,为东明石化、玉皇化工、洪业集团、巨野煤矿、华润电力、交运集团等企业提供了多项保险配套服务。创新银保合作形式,完善银行、保险、企业三方共赢的合作模式,引入更多存款资金服务地方经济,缓解银行资金投放压力和企业融资难问题,2014年为全市银行存款超过2亿元。与市政府洽谈城市基金建设项目,为助力菏泽基础建设注入资金支持。
三、发挥好保险补偿作用,勇于担当社会责任
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公司发展实力、市场规模不断壮大,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完善社会保障的作用显著增强,2010年-2014年分别为当地经济社会提供风险保障20.72亿元、44.69亿元、56.16亿元65.6亿元和78.6亿元,支付各类赔款分别为83.77万元、1510.31万元、3608.28万元、5348.82万元、6481.9万元,有力支持了家庭、企业恢复生产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税费服务力度大幅度增长,从公司开业至2014年底向地方财政缴纳税款累计超过5000万元,税收增幅平均每年150%以上,其中2014年纳税1465.92万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三是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保险意识。开展向中小学捐赠科普图书活动,向雅安地震灾区募捐,每年参加“慈心一日捐”等活动,积极回馈社会,支持公益事业发展,为和谐菏泽构建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是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和肯定,在历年菏泽市人民银行组织的金融机构综合评价中表现优异,连续被确定为最优的“A级金融机构”;2013年获得开发区“经济发展贡献奖”;2014年进入全市非工业企业纳税百强企业。
四、结合当地实际,开办保险新领域新险种
在积极发展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货运物流保险等传统业务的同时,主动适应当地保险新常态,努力打造国寿财险新状态,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司以学习贯彻“新国十条”、“省六条”为契机,依托中国人寿农村服务网点健全、经营优势明显的有利条件,针对政府关注、农民急需的保险项目,积极探索涉农、涉林、涉渔等综合保险服务等新兴保险项目,参与推广农作物生产经营、农机具维护使用、农产品价格指数等特色农产品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辖内的郓城和单县支公司已取得经营农险资格。同时,积极参与政府投保的校方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业务、校园安全责任险、环境污染强制保险等多个领域的多个险种,切实履行了国有保险企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实现业绩跨越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业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