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春天,东明县柳里村生产大队队长陈洪印把700多亩荒地 “借”给1500多名社员,迈开了“大包干”的第一步,这一“包产到户”的历史性改革举措,比闻名全国的安徽小岗村土地改革早了一年多。图为央视大型纪录片《筑梦路上》对这段历史的讲述。
1978年1月16日,中共菏泽地委书记周振兴到东明县柳里村、小井村等地调研“大包干”,大胆肯定了这一做法,当晚即召集东明县委班子开会,下定决心“分地”,把全县盐碱荒地尽快分下去借给群众自种自食,3年免征农业税,并决定在全地区推广“包产到组”、“包干到组”的责任制。
1978年2月,中共菏泽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经济政策的决定,要求搞好人民公社经营管理,扩大生产队自主权,减轻生产队和社员负担,退回社员自留地,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正当家庭副业。
1978年3月周振兴同志在地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记录稿。
1980年11月,中共山东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总结全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这次会议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图为《大众日报》发表菏泽推动全面改革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