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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办案拒绝宴请 菏泽好法官获高院表扬

2013-10-31 14:11:00 作者:王 群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近年来,菏泽中院重视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良好,在全市机关单位及人民群众中得到普遍好评。

      大众网菏泽10月31日讯(通讯员 王 群)近年来,菏泽中院重视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良好,在全市机关单位及人民群众中得到普遍好评。

     

      今年1月23号上午,菏泽中院民四庭法官田佰旺、楚军在审理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思龙诉被上诉人林纯海(原审被告)买卖纠纷一案中,在庭后当场表示法官很辛苦及感谢法官在他案件中所做的工作为名要请两位法官吃饭,但被婉拒。

     

      后来,两位法官在下班后骑车回家途中又被该当事人拦住,再次提出请客要求,两位法官耐心的向当事人赵思龙讲解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相关廉政建设规定,明确拒绝了其吃请邀请,并再次强调,来菏泽中院打官司的群众都可以放心,办案人员一定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案件,并不会因为是否接受吃请而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尽管当事人赵思龙败诉,但当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电话回访他时,其对承办法官的办案态度以及拒绝吃请的行为非常赞赏,为此,省高院专门下文并建议对两位法官进行表彰。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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