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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消防严禁"双节"公款买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2013-12-17 08:52:00 作者:崔皓轩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精神,近日,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下发专门通知,提出要求,强化元旦春节期间廉政建设。

      大众网菏泽12月17日讯(通讯员 崔皓轩)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精神,近日,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下发专门通知,提出要求,强化元旦春节期间廉政建设。

     

      《通知》指出,各县区大队接通知后,要立即召开会议,将上级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的纪律要求层层传达到基层中队和全体官兵、政府专职消防员,做到人人知晓,人人掌握,人人遵照执行,确保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通知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全市消防部队机关分管领导、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严把报帐关口,明确责任,对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相关的费用一律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通知》要求,全市消防部队纪检督察部门要强化执纪监督,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前后要加大检查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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