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通讯员qq群:162622105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政务经济

菏泽:心生怨恨鱼塘投毒 致对方64万元损失

2014-06-03 17:18:00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作者:孟久皓 刘倩

      大众网菏泽6月3日讯(通讯员 孟久皓 见习记者 刘倩)因与康某存有矛盾,林飞龙(化名)将三箱硫丹农药投放至康某承包的鱼塘,造成康某经济损失共计640847.2元。近日,菏泽市中级法院判处被告人林飞龙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3年10月下旬,林飞龙假借种地为由购买硫丹农药三箱,后将三箱硫丹农药分别装进三个塑料袋中,并于当晚窜至康某承包的鱼塘南坝将硫丹农药抛进鱼塘,致鱼塘内的鱼中毒死亡。次日林飞龙趁家中无人,在厨房灶膛内将硫丹药瓶烧毁。经统计,鱼塘内捕捞各种死鱼共计228874斤,经价格认证中心认证,造成经济损失共计640847.2元。

     

      2014年3月,林飞龙亲属与康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林飞龙亲属自愿代林飞龙一次性赔偿康某各种死鱼损失23万元。康某出具了谅解协议书,对林飞龙表示谅解。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严重,依法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其亲属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李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网友热帖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