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7月15日讯(通讯员 崔建伟 张琰)近日,一名男子酒后盗窃一粮站现金约两万元。东明警方在接到报警后,通过视频监控侦查结合走访调查,在接报案后4小时内将其成功抓获,并追回部分被盗现金。
7月11日,东明县公安局小井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自己的粮站被盗,丢失现金约两万元。派出所值班民警会同刑警大队及技术科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报案人邓某向民警反映称,11日当天下午14时许,邓某来到粮站后发现站内北侧一间板房的门虽然是关着的,但门锁已坏,进去后发现办公桌原本上了锁的抽屉也被损坏,意识到可能被盗的邓某赶紧给丈夫李某打电话,确认抽屉内原本放着的现金被盗后,邓某连忙报警。就在警方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时,邓某的丈夫李某从县城赶回粮站。据李某讲述,当天上午李某同合伙人王某一起将刚从银行取出的4万元现金锁进抽屉后,11时40分许,二人驾车前往县城区维修车辆,14时许接到妻子的电话得知粮站被盗后便赶回收粮点。
根据报案群众提供的案发时间点,民警调取了粮站内从11时40分至14时40分的监控录像,发现12时40分左右,一名赤着上背的男子,手里拿着一件灰色的衣服,晃晃悠悠地走进粮站,约5分钟后,男子把衣服抱在怀里离开粮站向南方走去,整个过程未见男子神色或步履慌张,且没有任何作案工具,民警推测嫌疑人极有可能是临时起意。通过紧张的走访调查,有群众反映称监控中的男子与经常在本辖区内喝酒闲逛的陈某极为相像,经过快速查询得知该陈某系刘楼镇村民,民警遂和群众一起紧急前往刘楼镇寻找该陈某。18时许,民警和群众中刘楼辖区一街道上,将正乘坐他人摩托车的陈某抓获,并当场查缴被盗现金1万余元。
经审讯,嫌疑人陈某对其盗窃邓某和李某粮站内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待,陈某于11日上午前往小井辖区与人吃饭喝酒,酒足饭饱后的陈某在辖区内闲逛,走到邓某和李某的粮站处时发现站内没人,手头没钱花的陈某遂借着酒劲走进了粮站,发现上了锁的板房后,陈某用手拧门把手无果后,用肘部和肩膀多次撞击后打开房门,进入房内后,陈某发现了南北摆放的办公桌,桌子的三个抽屉只有一个上了锁,陈某徒手将上锁的锁别拨开后打开抽屉,将其中两捆包扎着的现金用衣服包裹后离开粮站,在路上清点现金为17000余元。
目前,该陈某已被东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