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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实施毒品违法举报 缴毒超千克最高奖10万
2016-01-08 11:41: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刘进

菏泽举行毒品违法举报新闻发布会

举报方式

  大众网菏泽1月8日讯(记者 刘进)今日,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菏泽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接受毒品违法犯罪举报。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吸毒、制贩毒、非法制造或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及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等线索,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给予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2016年1月1日起,《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办法对举报细节进行了规定,被奖励的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部门以及在其他公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

  举报多条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奖励标准累计发放奖励资金;同一线索被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如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毒品犯罪确有重要作用的,可以酌情奖励。

  据悉,公安机关应在查证属实或破案5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禁毒相关部门需在30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发给举报人。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60日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菏泽网友对发现的毒品违法犯罪,可通过举报热线(0530-3332599)和“菏泽禁毒”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举报。

  附奖励标准:

  (一)举报吸毒、毒驾或容留他人吸毒的,每顺线查获处理1名吸毒人员奖励500元,其中依法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奖励1000元。

  (二)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摇头丸”、氯胺酮、鸦片、大麻、吗啡、可卡因、杜冷丁、咖啡因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量(以海洛因数量为基准,海洛因与其他毒品换算标准见附件)进行奖励:

  1、50克以下,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50-1000克以下,每案奖励5000-3万元;

  3、1000克以上,每案奖励3-10万元。

  (三)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进行奖励:

  1、缴获第一类管制品种的,缴获量在5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2000-3000元;5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3000-3万元;

  2、缴获第二类管制品种的,缴获量在200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20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2万元;

  3、缴获第三类管制品种的,缴获量在400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40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1万元。

  (四)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

  1、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1万元。

  (五)举报其他涉毒违法活动或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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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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