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月14日讯(通讯员 张爱荣 记者 张鹏)日前,东明男子张某采取掐脖子、语言威胁等手段强奸了智障女小红,却拒不认罪,企图蒙混过关。近日,经菏泽市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2015年8月9日,张某将被害人小红(智障女)骗至东明县城一偏僻处,采取掐脖子、语言威胁等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案发后,东明县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东明县检察院提请批捕。
逮捕后,东明县检察院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张某却百般抵赖、拒不认罪,该院以被害人的陈述为逻辑起点指引侦查取证方向,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及时收集固定了相关证据,排除了合理怀疑,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最终查实了张某强奸智障女小红的犯罪事实。
近日,东明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对检察机关的犯罪指控全部予以采信,以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