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通讯员qq群:162622105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菏泽新闻

菏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一季度获省奖励525万元

2014-04-16 19:30:00 作者:郭豪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发布了全省第一季度空气考核得分,菏泽以26.25分列全省第六位。按照山东省生态补偿机制标准,菏泽获得了525万省级生态补偿金。一季度,菏泽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其中“蓝天白云”天数同比增加14天,增幅全省第一。

      

      山东省2014年第一季度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清算汇总表

     

      大众网菏泽4月16日讯(记者 郭豪)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发布了全省第一季度空气考核得分,菏泽以26.25分列全省第六位。按照山东省生态补偿机制标准,菏泽获得了525万省级生态补偿金。一季度,菏泽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其中“蓝天白云”天数同比增加14天,增幅全省第一。

     

      据了解,去年8月,菏泽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集中开展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经过半年多的努力,1-3月份,菏泽的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其中,“蓝天白云”天数为33天,同比增加14天,增幅全省第一。

     

      大众网记者看到,相对于2013年同期,一季度菏泽PM2.5浓度降低34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降低49微克/立方米,SO2、NO2均有轻度提高。根据计算公式,菏泽补偿资金为(34×0.6+49×0.15-8×0.15-3×0.1)×200000=525万元。

     

      相关阅读:

      山东首创生态补偿机制 谁污染、谁付费

      今年以来,山东省首次拨付财政资金用于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对各设区空气质量实行季度考核,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各设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四类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污染物浓度以微克/立方米计。

      PM2.5、PM10、SO2、NO2四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60%、15%、15%、10%。根据考核结果,下达补偿资金额度。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刘嵩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网友热帖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