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菏泽李欣
菏泽市多举措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大众网菏泽·海报新闻1月10日讯(通讯员 庞彬 记者 徐德波)为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旺季销售、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剖析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新特点,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高度重视,城区禁燃,严格监管
菏泽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推进领导小组,针对菏泽市城区实际,发布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了时间自1月1日起至3月15日,在菏泽市城区,即菏泽市区昆明路以东,上海路以西,北外环以南,南外环以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时间、区域内禁止各类烟花爆竹销售活动;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近期,市政府制定督查计划,采取不定时抽查方式,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带领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点经营活动进行明查暗访。
市应急管理局通过采取发布通告、发放宣传明白纸、在市电视台《安全在身边》栏目开设烟花爆竹专栏、在菏泽大众网开设安全菏泽专栏、在菏泽手机台开设安监窗口、制作烟花爆竹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安全提醒信息等方式,实时刊发更新烟花爆竹燃放常识信息,教育广大群众安全正确燃放烟花爆竹,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在春节前,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23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仓库主要负责人全部进行了严格培训,对所有的批发经营仓库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109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先进行培训,然后进行了实地审查,严把零售许可关,对于违反“两关闭”“三严禁”的零售网点一律不予发证;凡是禁放区域内的一律不予许可,将“禁放”与“禁止销售”同步进行。
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以来,针对烟花爆竹季节性强、易燃易爆、流动性大、具有伤害性等安全生产经营特点,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打击整治力度。
同时,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部分零售网点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已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7家,常年零售网点16家,发现隐患76条,责令相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菏泽市市、县、乡三级共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535次,出动执法人员1769人次,排查场所1967处,查处违法行为73起,其中非法销售窝点25个,非法运输12起,非法燃放36起,收缴或查获非法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假冒伪劣产品43004箱,刑拘3人,治安拘留15人,罚款5万元,落实举报奖励金额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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