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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什么呼应“领导下河游泳”?

2014-07-01 11:33:00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肖明君
“群众对水质标准的认知,不是用数据来了解的,而是通过可饮用、可游泳来判断,更应以领导干部以身试水来检验。领导用“亲自游泳”作为公关应急,有太大的“个性化”“随机化”色彩,这不能替代体系化治理本身,更不能替代法律规章的“跟踪”。

      “群众对水质标准的认知,不是用数据来了解的,而是通过可饮用、可游泳来判断,更应以领导干部以身试水来检验。”浙江“可游泳河段”申报活动日前启动,在6月26日举行的申报活动的视频会议上,浙江当地要求领导干部下河游泳给群众看。“河流有没有治理好,重要的标准就是环保局长可以下去游泳。”这样的表述一出来,注定会让“标准”问题成为一个争议点——

      有人认为,“领导下河游泳”当标准,不能替代治污成果的科学验证,因而标准不适用;有人认为,领导带头“献身”更像是用来看的官样文章,难脱作秀痕迹。

      我倒觉得,单从行为本身而言,“领导下河游泳”没什么不妥。要说作秀,质疑者自己恐怕也无法区分“作秀”和“垂范”的实质边界在哪里;要说标准不成立,“领导下河”固然不能代替科学标准,但用一种具体可见的“行为”来打保票,可能真比一组水样分析数据更能打动人心。毕竟,领导干部亲力亲为,主动俯就民心,不管怎么说,都是一种良好的执政品质。

      其实,我们最应该问的是:以“领导之躯”作为治污成色的试纸,这种“证明”效力能持续多久?或者这种干部单方作为的模式公共性是否完整?

      不得不说,以领导游泳“验收”治污效果,它更像一次成功的“公关”,在这一点上,我们能够看到太多屡试不爽的“雷同卷”:治理黑煤窑,领导要带头下矿;治理食品安全,领导要带头吃鸡;治理看病难,领导要亲自排队;治理公共交通,领导要亲自乘公交……需要注意了,领导带头、领导亲自、领导督促、领导重视……这些来自干部“下沉”的官方动作固然诚意可嘉,但是未免“单方面色彩”太浓。换句话说,主观努力有余,多方互动不足。因为在这里,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干部卖力,而本该多元的治理主体并没有一一就位。至少,“政府治理,百姓监督,法律跟进”三位一体的常态是不完善的。

      首先,领导用“亲自游泳”表达诚意,百姓必然会以“我信了”来呼应吗?如果污染治理一贯停留在“官在做,民在看”的模式上,首先受损的是治污效果。毕竟,在讲求“民意输入”的现代行政模式里面,没有整合百姓参与的决策和行政行为,往往会“先天不足”,对于污染的“民间反弹”更是不可小觑。而且社会信任机制的建立,更应该来自百姓实实在在的参与,没有这种“主体感”,公信力就是凌空虚蹈。所以,与其让官员成为“即兴游泳”的主角,不如让百姓成为随时监督的主体。

      其次,领导用“亲自游泳”作为公关应急,有太大的“个性化”“随机化”色彩,这不能替代体系化治理本身,更不能替代法律规章的“跟踪”。科学的治理程序、严谨的操作标准、硬性的规章制度、严苛的问责机制……与这一整套机制比起来,“领导游泳”的“献身”感召力到底还是虚弱了些。

      总之,对于污染治理,从领导说行到百姓认可的“官民共识”形成,需要一个完整的治理体系铺垫,更需要一个利益链条关联,在这个链条上,官员的政绩升迁,民众的生存安全可以成为相互兼容的“利益共同体”,从而达成“同饮一江水”的和谐共生,同时借以促成从人治向法治的观念转变。 本报评论员肖明君

责任编辑:张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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