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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女子夜间驾车出车祸后逃逸 撞死婆婆撞伤女儿
2015-08-28 10:16:00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侯彦平
8月25日,记者从日照市交警支队五莲大队获悉,目前陶某交通肇事的事故责任认定已经出来了,陶某应该为此事承担主要责任。为了第一时间救助自己的女儿,陶某嘱托同村的朋友帮助临时看护事故现场,自己则开着挡风玻璃已经破碎的车辆,心急火燎往医院赶。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通讯员 冯启礼) 7月28日晚,在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境内发生了一起惨烈车祸,一名女子在夜间开车回家时车速过快,在遇到行人过马路时采取措施不当,意外将一老一小俩行人撞倒,致使老人当场死亡,小女孩被撞重伤。更令人悲痛不已的是,被撞死的老人正是驾驶人陶某的婆婆,而倒在血泊中的受伤小女孩正是陶某年仅4岁的女儿!8月25日,记者从日照市交警支队五莲大队获悉,目前陶某交通肇事的事故责任认定已经出来了,陶某应该为此事承担主要责任。

  今年7月28日晚9点左右,日照市公安巡逻车辆在莲海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巡逻过程中,在花崖村路口发现了一辆已经毁坏的肇事车辆,由于现场还有血迹和车辆碎片,很像肇事逃逸的现场,民警立即将此事告知了日照市交警直属大队。接到报案的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并根据车辆登记信息找到了车辆主人陶某。

  当民警电话询问陶某在哪里时,电话里的陶某却泣不成声。民警只好到医院作了进一步的了解。原来,当晚8点40分左右,陶某驾驶着私家小型轿车从地里干完活回家,准备接着自己的婆婆和女儿一起外出吃饭。当她沿莲海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花崖村路口时,猛然发现路边闪过一个人的身影,由于光线较暗加上车速过快,陶某发现人影时顿时慌了起来,慌乱间竟将路边的人瞬间撞翻在地。

  瞬间发生的变故让陶某吓懵了,然而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战战兢兢打开车门查看现场时,倒在血泊里的竟然是自己的婆婆和4岁的女儿!当看到婆婆满脸是血已经没有了呼吸时,陶某顾不上多想,本能地拨打了朋友的电话,同村的解某、梁某急急忙忙赶到,发现陶某婆婆被撞倒后出血过多已经当场死亡,而陶某的女儿腿部受了重伤,再加上惊吓过度已经昏迷。

  为了第一时间救助自己的女儿,陶某嘱托同村的朋友帮助临时看护事故现场,自己则开着挡风玻璃已经破碎的车辆,心急火燎往医院赶。然而,当陶某车辆由北向南行驶至日照市区北京路一路口时,由于心急和害怕,车辆轮胎竟然撞上路边路沿石,导致轮胎爆胎无法继续行驶。情急之下,陶某便抱着女儿弃车,转而打出租车赶往日照市人民医院。

  民警根据车辆登记信息电话联系到肇事者陶某。陶某便将自己在五莲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后,急于救女儿开车来日照,路途中却发生二次事故弃车的经过告诉了民警。日照市市交警直属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又及时通知了交警五莲大队事故处理科。闻讯赶到的交警五莲大队立即派人赶往市人民医院调查核实,并对肇事者陶某进行了询问,并对其进行抽血采样化验,同时暂扣了肇事车辆。

  经过抢救,陶某的女儿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但是陶某51岁的婆婆却撒手人寰。根据调查取证事,民警排除了陶某交通肇事逃逸与酒后驾车的嫌疑。目前,经事故责任认定,陶某应该为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婆婆高某则对事故负次要责任。

  据五莲交警大队民警介绍,陶某的悲剧教训十分沉痛,除了对这起事故的发生抱有痛情和惋惜外,更多应该是反思。首先夜间开车时,因灯光、村庄路口等情况,必须减速行驶确保安全,本起事故陶某显然没有按照夜间驾车的要求行驶,才致使悲剧的发生。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首先报警并保护现场。这起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陶某没有及时报警,而是忙于抢救伤者女儿,并且驾驶挡风玻璃已经毁坏的肇事车抢救伤者,也不符合规定;而且当事人陶某肇事将自己的婆婆、女儿撞死撞伤后,在极度悲痛和恐慌的心理状态,不能继续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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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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