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拘留刚出来,又要进去?”菏泽一男子无证驾驶再次被查

2022-09-26 17:33: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周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周琛 菏泽报道

  “拘留刚出来,第二天又被我们查到了。”一名男子刚刚因无证驾驶放出来,次日又因无证驾驶被查。

  9月26日上午11时许,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在郓城南收费站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白色箱货车突然在上道口20米处停了下来,值班人员立即安排人员上前盘查。当辅警走到车前时,车内人员已完成位置的互换,男子坐在副驾驶位置,女子则在驾驶位置。

  值班人员先引导车辆通过收费站,而后对驾驶人在查缉区进行检查。男子路某下车先是主动交代自己没有驾驶证,但并不承认自己开车。

  当民警提出调取监控照片时,路某只好承认自己开了一段。民警提出要传唤路某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时,路某的一句话让在场所有人员都吃惊,“我是昨天刚出来,又要进去?”

  男子路某告诉民警,他一周之前在山东济宁因无证驾驶被查过,随后被行政拘留了7天,前一天期满刚放出来。

  “你前脚刚放出来,后脚还开?”面对民警的疑惑,其同行的女性朋友范某某则辩解自己眼睛看不清,不敢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主动提出让路某代驾。

  民警对路某一行两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两人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将车交于无证假证人员驾驶的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第二项第二款处以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驾驶证吊销。范某某在明知道路某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将机动车交予路某驾驶也将受到1000元罚款的处罚。”菏泽市高速交警支队民警介绍。

  菏泽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害人害己,不仅会被罚款和拘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而且更容易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请大家在未取得驾驶证之前勿驾驶车辆上路。

初审编辑:徐德波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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