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通讯员qq群:162622105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今日头条

菏泽城区公共自行车收费标准出炉 3小时内2元

2014-04-01 20:13:00 作者:郭豪 鞠艳静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今天,菏泽市物价局公布了城区公共自行车租用卡及租用计费标准,首次办卡免除卡费,如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的,收取租用卡工本费每卡10元。

        大众网菏泽4月1日讯(记者 郭豪 通讯员 鞠艳静)今天,菏泽市物价局公布了城区公共自行车租用卡及租用计费标准,首次办卡免除卡费,如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的,收取租用卡工本费每卡10元。

        1小时内免费 3小时以上每小时计费3元

        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计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计费标准根据租用时间分段确定,1小时内(含1小时)不计费;1小时以上至2小时(含2小时),每车次1元;2小时以上至3小时(含3小时),每车次2元;3小时以上,在每车次2元的基础上,每超过1小时计费3元;不足1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费。

        收费全额上缴财政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外,公共自行车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应当在各服务网点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有关情况。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计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至,期满后需重新报批。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刘嵩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网友热帖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