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五部门联合出台文件 整治买房使用公积金被拒现象

2018-03-04 15:3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鹏

  大众网菏泽3月4日讯(记者 张鹏)大众网记者采访了解到,近日,菏泽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集中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等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对拒不整改的,相关部门将暂停企业违规项目的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五部门联合出台文件 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这项权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体现。近两年,菏泽城区棚户区改造力度大,房屋征收数量多,购房需求量大,同时,新开发的商品住宅品质逐渐提高,广大职工购买和改善居住条件的热情持续增高。

  由于菏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较低,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迫切,在住房销售紧张的情况下,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甚至个别银行为了自身利益,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损害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干扰了菏泽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污染了房地产市场环境。为解决这些问题,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部门联合发布了该文件。

  买房使用公积金遭拒可举报 企业拒不整改将暂停项目网签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住宅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除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外,还要向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及在楼盘销售现场公示的照片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在10日内到商业银行办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手续。对拒绝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告知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暂停该楼盘的网签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通知》中明确指出,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公积金中心书面通知住建部门,暂停违规项目的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市民如在买房使用公积金中间遇到问题,可通过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市住建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快速响应,及时查处。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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