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出台23条硬核措施 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2020-06-23 08:50:5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聂冬梅 张广辉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聂冬梅 张广辉 菏泽报道

  近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菏泽市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法治菏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这是全省首个市级党委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地方性文件,《实施意见》从加强党委领导、加强支持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自身建设四个方面,明确提出23项意见措施,对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法治菏泽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重要意义。

  市委重视《实施意见》制定,深入推进法治菏泽建设

  十八大以来,党对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也不断增长。

  “当前,现有的检察监督方式更多的是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等,但是实践中有的单位对检察机关的监督重视不够,严重影响了法律监督的实效性和权威性。”菏泽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唐晓玲介绍,为充分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在深入推进法治菏泽建设中体现更多检察担当,菏泽市检察院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专门汇报了全市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建议市委研究制定有关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菏泽市委书记张新文高度重视,要求积极论证、尽快出台。市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立即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市检察院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积极参与《实施意见》论证起草。在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分别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等13个单位意见,先后经过6次修改后,最终完成了《实施意见》的制定。

  菏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新建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表明了市委通过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来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是重视依法治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委对检察机关领导的有力举措,全市检察机关将牢记使命、充分履职,为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进法治菏泽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23条硬核措施,全方位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实施意见》由四部分组成,共23条,分别对当前制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规范和解决,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行了充分阐释,对如何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做出了具体要求。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看到,《实施意见》将加强党委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位置,要求,党委每年定期听取检察机关党组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政法委要加强指导、支持、督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将各地各有关部门接受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平安综治考核。党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将各地各有关部门接受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纳入法治菏泽考核。“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只有旗帜鲜明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唐晓玲介绍。

  此外,《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当前法律监督工作的痛点、难点和堵点,要求各部门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配合,进一步优化检察机关的履职环境。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及其常委会分别将有关单位接受和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纳入人大监督范围、民主监督重要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将办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意见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一体推进。监察机关大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畅通案件线索移送和互涉案件对接渠道,协同推进反腐败工作;对公职人员不依法接受配合法律监督的案件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人民法院、公安侦查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意见,要认真办理、依法及时书面回复,加强与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中的支持配合,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配合推进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行政执法、数据管理机关和银行业金融、通信等部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开放法律监督所需要的数据信息等。

  《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求,并根据“四大检察”工作实际来创新机制和相应举措。打铁必须自身硬。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只有练好内功、自身过硬,才能做到法律监督有刚性、有权威。《实施意见》也突出了这一点,对如何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做出具体要求,让监督更加精准。

初审编辑:刘进

责任编辑:杨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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