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周琛 菏泽报道
2021年12月2日,代某某驾驶鲁RJF0**号小型轿车,沿菏宝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明收费站。因其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依法查获。
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于1000元罚款,并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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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马拉松
责任编辑: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