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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亚 菏泽报道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切实推进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组织梳理了市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情况,形成了《菏泽市市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一批)》。清单共涉及市级18个部门(单位)563个事项。
据了解,自9月6日起,群众在办理以上业务时,可通过菏泽市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等途径获取和应用电子证照证明。
根据第一批菏泽市市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申请,可“免提交”的证照为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中小学入学报名,可“免提交”的证照为不动产权证书、居民身份证;幼儿园入园,可“免提交”的证照为居民户口簿、入园前体检证、不动产权证书、疫苗接种证;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免提交”的证照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免提交”的证照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社会保障卡领取、挂失、补换、密码重置,可“免提交”的证照为居民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可“免提交”的证照为居民身份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特困人员供养给付,可“免提交”的证照为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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