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通讯员qq群:162622105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政务经济

菏泽中院一起民事案件进行全省庭审直播

2014-04-02 14:31:00 作者:蒋飞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近日,菏泽中院民一庭审理的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在省高院政务网站庭审公开平台上面向全省法院进行庭审直播。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连贯,庭审直播效果良好。

      大众网菏泽4月2日讯(通讯员 蒋飞)近日,菏泽中院民一庭审理的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在省高院政务网站庭审公开平台上面向全省法院进行庭审直播。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连贯,庭审直播效果良好。

      2013年9月,二被上诉人王帅、吕威驾驶车辆行至菏关高速连接线2KM+450KM处时,被倒在路上的树木扎破轮胎,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二被上诉人受伤。二被上诉人将定陶县交通运输局诉至定陶县法院后,定陶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定陶县交通运输局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判令定陶县交通运输局赔偿二原告2万余元。庭审中,二审法官围绕1、一审法院将定陶县交通运输局列为本案被告并判令承担责任是否属程序违法? 2、致害树木的管理义务主体及对本案事实认定的影响;3、责任比例划分问题三个争议焦点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法庭审理,庭审过程全程直播。

      作为全省首家在省法院政务网站庭审公开平台上进行庭审直播的中级法院,菏泽中院对本次庭审直播高度重视,专职审委会委员陈文法、部分审委会委员、相关业务庭室、信息处、审管办人员观看了本次庭审直播。直播结束后,审管办收集各部门对庭审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后反馈给业务庭室进行针对性改进。

       

      

初审编辑: 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网友热帖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