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民警在现场搜索
高速路边玉米地里发现尸体
9月24日上午,菏泽一位群众报警称,其在菏东高速路北边自家地里收玉米时,发现了一具尸体。牡丹区公安局警方到达现场勘查后发现,该男性尸体头部已经高度腐烂,从地势情况看,警方判断此案系高速公路车辆抛尸案。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时靖介绍,为了确认受害人信息,牡丹警方向附近各地市公安局发布信息,寻找尸源;同时,通过尸体鉴定,警方推测出了大体的抛尸时间,并调取了该时间段附近高速路口的监控,保留了视频数据。
9月26日,菏泽警方接到兖州市公安局发来的受害人确认信息,确认受害人为兖州市兖州区的邢某,其于9月17日晚上和一辆灰色本田轿车一起失踪。
发现受害人车辆,警方36小时内破案
10月6日下午,牡丹区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菏泽城区青年北路汽配城西门处,一辆济宁牌照的本田车停放多日,且有血迹。通过对比后,警方确认该车是与受害人一起失踪的车辆。
发现有利线索后,警方迅速调取了周边的监控,监控显示,一名男子把车辆停放在此处后,乘坐一辆出租车,到了牡丹办事处某社区。
通过走访调查,10月7日晚,牡丹分局刑侦大队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抓捕归案。
从发现新的线索,到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牡丹区警方用时不到36个小时。
嫌疑人笔录:杀人因为车子碰到自己没道歉
犯罪嫌疑人许某的讯问笔录显示,今年23岁的许某与几个朋友在兖州市做装修,9月11日晚,许某穿过马路时,受害人邢某驾驶的本田轿车右反光镜碰到了他的左肘关节。
“这辆车的驾驶员没有停就开车走了,我当时就记住了这辆车的车牌号。”许某在笔录中说,在回他租住的小区时,再次遇到了刚才碰到他的车辆,他就记下了车辆停放的位置。
许某交代,做完兖州的工程后,他和朋友回了菏泽,但回家之后,想到自己被撞但“也没有人说声对不起”,心里越想越恼火,就想到了报复。
9月17日下午,许某坐火车再次来到兖州,找到受害人居住的小区,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把壁纸刀。晚上十点,许某在楼下喊邢某的车牌号,引邢某下楼后,许某将其在车内杀死。
其后,许某开着邢某的车从兖州沿高速路回到菏泽,在途中进行了抛尸、藏车。
目前,许某已经指认了犯罪现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翟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