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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牡丹分局规范食品现场制售 实现监管双赢

2011-08-16 18:27:00 作者:杜娜 吕洪乾 来源:大众网
为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消费安全,菏泽市工商局牡丹分局结合实际,采取三项措施规范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行为,给商户带来更佳的商机,实现了监管双方的共赢。

    工商执法人员参观现场制售进货登记台帐

     

    大众网菏泽816日讯(见习记者 杜娜 通讯员 吕洪乾)为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消费安全,菏泽市工商局牡丹分局结合实际,采取三项措施规范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行为,给商户带来更佳的商机,实现了监管双方的共赢。

     

    规范经营环境,确保现场制售场所安全卫生。在商户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经营者对食品现场制售场所生活用品、食品原料、成品进行有效分隔,设置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保持经营设备、工具、容器清洁卫生,并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切实做到远离污染源、远离四害、远离交叉污染

     

    规范经营台账,落实现场制售索证所票制度。采取印发宣传页、拉条幅和报纸电视等媒体,积极宣传省政府、省工商局有关规定,用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引导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自觉落实食品四性制度三条线监管标准,建立并详细记录原料供货商档案,自觉索要食品原料供货商的供货发票或供货凭证。

     

    规范现场制作记录,确保现场制售食品信息透明。要求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户每日建立包括食品名称、生产加工时间、原料及数量、供货商名称等内容的食品加工制作记录,特别是食品添加剂台账实行专人添加、专人登记、专人保管,并在经营现场对制售的食品进行标牌公示。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户单独建立食品添加剂供货商档案、进货凭证、使用记录,并在制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目前该局已对辖区133户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对部分商户督促其规范治理,现已有47户通过了监管规定,工商部门及时予以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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