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8月7日讯(见习记者 刘倩 通讯员 王群)菏泽一男子喝酒后,无理谩骂殴打他人,民警赶到后,竟用汽车撞击警车。尽管事后后悔不已,但他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13日凌晨3时55分许,在菏泽市牡丹区南城办事处名仕俱乐部院内,程某酒后无理谩骂殴打他人,民警赶到后,又对执勤民警进行谩骂,并开车撞击执行公务的出警车辆,造成出警车辆损坏,经物价部门鉴定,车损价值为2622元。
案发后,被告人程某对被撞警车的损失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出警民警的谅解。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以威胁方法阻碍公安干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但因程某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判决被告人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