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0月9日讯(记者 李贺) 9日,记者从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获悉,“十一”假期菏泽市九个秋季秸秆禁烧督导组,对全市各县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导。8日下午,六个乡镇因禁烧工作组织不力、辖区内出现多处秸秆焚烧火情被约谈。同时,对出现六个火点的郓城黄堆集乡和郭屯镇,责成县区政府给予乡镇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
“十一”假期期间,督导组成员坚持督导检查,发现个别乡镇办事处禁烧工作组织不力,辖区出现多处秸秆焚烧火情。8日下午,菏泽市政府、市监察局、市环保局约谈六个禁烧不力乡镇,分别是郓城黄堆集乡、郭屯镇、巨野太平镇、柳林镇、曹县桃源镇、鄄城闫什镇。
这六个乡镇除受到批评外,乡镇项目还将被“区域限批”。环保部门自今年10月9日到2015年4月9日,将暂停审批这些乡镇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其中,郓城黄堆集乡和郭屯镇出现六个火点,责成郓城县人民政府给予乡镇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
秋收已经结束,也是农田中的玉米秸秆焚烧的高峰期。为了加强秸秆禁烧治理,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9月25日,菏泽市召开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加大秸秆还田,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同时部署秸秆禁烧。
为严把秸秆禁烧关,菏泽市出台了《2014年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工作及督导方案》,把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到乡镇、到村组和每家每户,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奖惩到位。
据了解,菏泽市规定,凡出现两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对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媒体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凡出现4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由监察部门对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这一乡镇项目实行“区域限批”;凡出现6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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