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郓城10月21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宋明磊) 江苏一男子李某与郓城某棉花收购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后,收到货物却不履行合同,涉嫌诈骗160万元后潜逃。19日,郓城警方在江苏警方大力协助下将潜逃一年之久的李某抓获归案。目前李某已被郓城警方刑事拘留。
2013年11月28日,郓城县某棉花收购公司经理王某到郓城县经侦大队报案称,2012年8月该公司与南通市佳佳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签订棉花购销合同,至2013年,该棉花收购公司发给佳佳床上用品有限公司200万元货物后,至今仍有160余万元货款未结。为讨回货款,王某找到该公司后发现,这家床上用品公司经理李某已经转移其公司车辆及其他资产后,不知去向。
郓城县经侦大队接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确认李某潜逃后,将其列为网上逃犯。2014年10月16日,专案组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在江苏南通市发现李某踪迹。19日,在南通市警方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在一宾馆内将李某抓获。经审讯,李某对诈骗160余万元棉花一案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郓城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