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去商场买冰箱,没想到却送来一件样品货,这不是忽悠人吗?”近日,东明县黄女士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郁闷的黄女士随后投诉至东明消协处理。经消协调解,商家为黄女士更换一台新冰箱,并在价格方面再优惠400元。
3月1日下午,黄女士在某商场看中了一款冰箱,并当场交2600元钱订购。商场送货人员于当天下午6时许就将冰箱送上了门,调试安装完毕后,送货人员告知黄女士最好一天后再开机使用。由于冰箱安装完毕正处于吃晚饭的时间,黄女士没有仔细验货就在送货单上签了字。
令黄女士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下午,她打开冰箱门发现,冰箱内有多处抹布擦拭的痕迹。黄女士怀疑这台不是新冰箱而是商场的样机,于是来到该商场讨要说法。
商场负责人解释,由于这款冰箱已经没有存货,考虑到样品机没有任何问题,质量与新机也没有任何差异,就将样品机发给了黄女士,并一再道歉,请黄女士谅解,同时答应为黄女士更换一台同型号的新冰箱。
对商场隐瞒消费者的行为,黄女士非常气愤,认为商场这种行为非常不诚信,是欺诈消费行为,理应受到惩罚。3月3日上午,黄女士投诉到东明县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指出,商场明知冰箱是样机,却没有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这一做法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这种行为已构成了侵权,涉嫌欺诈销售,消费者完全可以要求商场退换商品,按规定索要赔偿。经过消协调解,商场承认了错误,并同意给黄女士更换一台同型号新冰箱,价格再优惠400元。
为防止家电经营者上演“调包计”,东明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收送货上门的家电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查验商品的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明显破损或开启的痕迹,如发现电器有划痕或有维修过的痕迹等问题,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或换货。在商家明示的情况下,消费者如果购买样机产品,务必要看清楚质量和性能损耗等因素,在考虑省钱的同时,慎重选择。
(齐鲁壹点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朱殿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