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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创建市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近20所

2011-10-28 15:01:00 作者:彭方方 邹爱武 来源:大众网
10月28日,菏泽市教育局对牡丹区申报的3所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进行了检查验收。截至目前,牡丹区已创建市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近20所,有力推动了全区中小学的依法治校进程。

        大众网菏泽10月28日讯(记者 彭方方 通讯员 邹爱武)10月28日,菏泽市教育局对牡丹区申报的3所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进行了检查验收。截至目前,牡丹区已创建市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近20所,有力推动了全区中小学的依法治校进程。   

        牡丹区把依法治校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有效手段,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区教育局定期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梳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牡丹区加强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领导接待日、教师学生申斥等制度,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或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事项,均经过教代会审议;健全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成立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对学生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建立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学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法律知识测试,成绩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作为评聘职称的依据之一。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为全区统一配备法制副校长近100人,通过开展法制报告会和法律讲座,加强学生对《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开展“百场法制报告进学校”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师生员工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2011年,牡丹区教育局被国家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单位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彭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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