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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两青年因吸毒“二进宫” 用矿泉水瓶自制水烟壶

2013-02-21 16:09:00 作者:陈翔 吕兆如  来源:大众网
日前,家住单县单城镇的23岁女青年李某与牡丹区西城办事处的24岁男青年赵某都因涉嫌吸食毒品被菏泽牡丹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出监后,李某与赵某仍不思悔改,又多次伙同他人吸食毒品。近日,当李某与赵某利用矿泉水瓶子、塑料管、玻璃片自制水烟壶,再次伙同他人吸食毒品时被当场抓获。

        大众网菏泽2月21日讯(记者 陈翔 通讯员 吕兆如)日前,家住单县单城镇的23岁女青年李某与牡丹区西城办事处的24岁男青年赵某都因涉嫌吸食毒品被菏泽牡丹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出监后,李某与赵某仍不思悔改,又多次伙同他人吸食毒品。近日,当李某与赵某利用矿泉水瓶子、塑料管、玻璃片自制水烟壶,再次伙同他人吸食毒品时被当场抓获。


        据了解,2月20日21时许,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南城派出所民警在对城区中华路北侧的一宾馆进行治安检查时,发现住在408房间的李某正在与赵某、吕某、刘某通过自制的两个冰壶吸食毒品,民警遂将李某、赵某等人带至派出所进一步盘查。


        经民警询问得知,李某于今年1月7日曾因“吸毒”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双河派出所行政拘留七日。当日,李某与赵某在位于中华路北侧的一宾馆吸食毒品后,又电话预约了其好友吕某、刘某,利用矿泉水瓶子、塑料管、玻璃片自制了两个水烟壶,并用打火机烘烤撒在玻璃片上的冰毒进行“溜冰”,当李某等人正在享受毒品带给自己的快感时,被治安检查民警当场抓获。


        据悉,李某、赵某曾先后多次以入住宾馆为掩护,伙同他人利用自制的冰壶进行“溜冰”,没想到当再次伙同他人进行“溜冰”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李某、赵某等人因涉嫌吸食毒品违法行为,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以2000元罚款。


    (责编: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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