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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故意损坏他人车辆 巨野一醉酒男子被拘

2014-01-04 21:31:00 作者:王有方 王佳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近日,家住巨野县开发区的一名男子深夜坐朋友的轿车回家途中,不慎与别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就在朋友与对方驾驶员商量事故理赔时,正坐在车中的孙某突然下车,将停靠在附近的一辆120救护车和几辆出租车用脚“踩”出几个坑。接到报警后,巨野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经多方调查取证,迅速将违法嫌疑人孙某某抓获,目前孙某某已被巨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大众网菏泽1月4日讯(通讯员 王有方 王佳)近日,家住巨野县开发区的一名男子深夜坐朋友的轿车回家途中,不慎与别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就在朋友与对方驾驶员商量事故理赔时,正坐在车中的孙某突然下车,将停靠在附近的一辆120救护车和几辆出租车用脚“踩”出几个坑。接到报警后,巨野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经多方调查取证,迅速将违法嫌疑人孙某某抓获,目前孙某某已被巨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12月30日0时许,巨野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县局110指令,巨野县煤田医院的曹某某报警称:自己的救护车停在金山路中段路西加油站,无故被人“踩”了一个坑。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西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嫌疑人已逃离现场,后经多方查证,确认了嫌疑人的具体身份,并将嫌疑人孙某某抓获。

     

      经查,嫌疑人孙某某当日与朋友一起聚餐,多喝了几杯酒,在乘坐其同伴驾驶的车回家路途中,与其他车辆发生擦碰,引发交通事故,其同伴下车与对方司机商解过程中,嫌疑人孙某某突然下车,大发“酒疯”,把停在附近的一辆120急救车和几辆出租车损坏。

     

      在大量的证据和事实面前,违法嫌疑人孙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巨野县公安局依法对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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