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9月17日讯(记者 张鹏)今天,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了解到,因菏泽火车站和火车站广场修建影响到上一年度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收费,经研究并报菏泽市人民政府同意,菏泽市物价局延期执行去年停车收费标准,其中,大、中、小型车免费停车时间有所更改,延长至30分钟。
据悉,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收费每年一审,并根据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收费标准。上一年度收费标准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本应至今年8与31日止,因为火车站和火车站广场修建等原因,打断了一个完整的收费年度,暂时无法制定新的收费标准,特将上一年度收费标准延期一年执行。延期执行的收费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菏泽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考虑到有群众反映上一年度的免费停车时间(15分钟)较短,因此,在延期执行上一年度的收费标准时,延长了大、中、小型车免费停车时间至30分钟。
附: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大、中、小型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30分钟后开始计费,大、中型车每小时每车3元,小型车每小时每车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二)停车场收费实行24小时内累计最高限额。大、中型车30元/24小时,小型车20元/24小时。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三)两轮车每车每次1元,三轮车每车每次2元。
(四)营运车辆实行月卡管理,小型车每车每月100元,大、中型车每车每月300元。
二、对下列情况和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
(三)城市公交车、循环进出的出租车;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
(五)其他依法应当免费的车辆。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靳红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