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0月28日讯(通讯员 乔建设 卢晴)菏泽一男子故意避开监控,利用自制开锁工具或冒充物业人员骗开房门,3次入室强奸,但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犯罪嫌疑人宋某依法批准逮捕。
宋某曾于2006年9月因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厦门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8年9月刑满释放。由于他平时经常通过互联网观看色情电影,便产生了强奸他人寻求刺激的冲动。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他故意挑选能够避开监控探头的住户进行踩点。同时,为了不被人认出、不在现场留下证据,他买了2条黑色女士裤袜作为作案时的头套使用,买了1条肉色的裤袜穿在身上,同时还有3双手套、1把电棍、避孕套若干,并自制了塑料卡片作为开锁用具,为实施犯罪行为做了“充分准备”。
见时机成熟,他分别于2014年3月28日、8月12日、8月20日,在夜间故意避开监控进入菏泽某一小区,先后3次利用自制的开锁工具打开房门,或冒充物业人员叫开住户房门,对在该小区居住的3名女性被害人时某、汪某、李某实施强奸,其中两次因被害人的极力反抗,强奸未得逞。3被害人均及时报案,因3起案件作案手法比较相似,公安机关遂将3起案件并案侦查,通过宋某第3次作案时遗留在现场的头罩检测出的DNA数据,进行全国数据库比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宋某,运用技术手段很快将其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