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法院设12368诉讼热线
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室正在接待信访人
大众网菏泽12月30日讯(见习记者 张媛媛)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山东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信访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信访条例》有助于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与信访秩序的统一。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推广落实《信访条例》。
据悉,《信访条例》是山东省制定的第一部全面规范各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合法信访受法律保护,违法信访依法追究责任。访人的信访行为触犯法律,就要受到依法处置,这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是否合法合理没有关系,信访诉求合理合法不能成为违法信访的挡箭牌。
实行诉访分离是《信访条例》的一个特色亮点,在入口处厘清信访与诉讼的界限,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照诉讼程序处理。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行政机关对此类事项不再受理。
《信访条例》明确列举了信访终结的四种情形,将破解信访事项终而不结的难题。条例还规定信访事项办理终结后,信访人仍然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国家机关不再受理。
据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蒋玉锁介绍,日常接访由信访大厅负责,法院设有来访登记窗口,有专人接待,另设有接谈室,法官与来访人接谈有专门的接待场所。同时,“每周二院领导接访”活动,已经坚持了5年,接待来访群众6756人次,涉及案件5421件,占全部来访接待数量的65.42%。
蒋玉锁表示,信访人可以通过网络、远程视频、微博、微信提出信访事项。全市两级法院已经开通远程视频接访,信访人在家门口就可以实现与省法院、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交谈,不必再远赴济南、北京,大大方便了信访人。法院制定了信访工作处理办法,全程“无纸化办公”。据统计,来访人初访反映的问题,实现了100%督办,100%反馈。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目前菏泽两级法院都设有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在信访大厅配备了休息座椅、饮水器具、老花镜、无线网络等便民设施;还在信访大厅配备了显示屏,滚动播放工作人员信息、信访注意事项及《信访条例》条文;专门设置了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室,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涉诉代理服务。从今年6月1日至今,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室已经接待信访人119人次。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卫华还通报了关于非访治理“百日会战”活动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