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2月4日讯(通讯员 杜德成)日前,郓城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超限超载治理执法时发现,一辆砂石料车有超载超限嫌疑,但驾驶员李某和车主刘某出言不逊、百般阻挠,最终,两人因阻碍正常执法,分别被行政拘留10天和5天。据悉,该车经称重后,车货总重达到153吨,超出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的标准近100吨,超载率达到178%。
1月26日下午3点左右,郓城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监察大队在220国道杨庄集段进行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一辆砂石料车被发现具有车辆改装痕迹,涉嫌超限超载,监察队员果断将其拦停,并告知驾驶员到郓城县超限超载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驾驶员李某对执法人员的告知不予理会,将自己反锁在驾驶室内,并电话联系车主。
车主刘某赶到现场后,百般进行阻挠执法,执意不肯进行称重检测,并出言不逊,严重影响了监察人员正常公务行为。公安局驻交通运输局治安执法大队迅速赶到现场,再次对刘某、李某进行劝说,未果。在僵持了将近4个小时之后,治安执法大队果断对其二人采取强制措施,并以阻碍正常执法为由分别对刘某、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和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