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3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安超群)菏泽市民苏某在网上与李某认识后,经常微信聊天。不料,李某却以二人有不正当关系,要破坏苏某家庭为由,敲诈了苏某4000元。
2015年3月,苏某(女)上网时认识了李某(男),之后二人便经常通过微信聊天。一天,李某突然给苏某发了一条黄色信息,苏某很生气,在回复信息时与李某发生了口角,并表示要与李某断绝关系。李某当即告诉苏某,他将带人到苏某所在的地方“理论”清楚。
3个月后,有一天,苏某带着儿子在卫生室打针,李某和其朋友找到了苏某。李某告诉苏某,他们二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被他朋友知道了,他很没有面子。为此,他花了3000多元钱才没有把消息散布出去。
当时,李某要求苏某给其汇款4000元。并且表示,如果收不到钱,他将带走苏某的儿子,并且将二人不正当关系告知苏某丈夫,让村里的人都知道她不守妇道。
苏某说,为了孩子安全和家庭和睦,她给李某转账4000元。
2015年4月,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逮捕。近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2015年3月,李某就曾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春节前后,也曾在湖北、河南等地购买并吸食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