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威
责任编辑:刘进
大众网记者 苏鑫 巨野报道
6月1日,巨野县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巨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师兴,环境资源审判法官王凯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巨野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明东主持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巨野法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实效,通过专业审判、生态修复、多元联动、巡回审判等方式,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凝聚司法和执法合力,努力为建设“生态巨野、绿色巨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公正司法,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巨野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8件。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1件;审结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9件;审结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件;司法确认案件2件。
坚持改革驱动,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巨野法院环资审判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贯彻落实民法典绿色条款,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力促裁判尺度统一,严把案件质量关。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裁判执行新思路,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加强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相衔接,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格局。结合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实际,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改革方案》。
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环境资源审判贯彻打击与保护并重。有效修复受污染、受破坏的生态环境,是环境司法的根本所在。巨野法院一方面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犯罪的被告,依法从严审判;另一方面,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有效路径,充分发挥司法智慧,立足不同环境要素的修复需求,探索适用限期履行、劳务代偿、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多种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在审判中注重督促被告人对破坏的环境采取补救措施,积极修复受损生态,将保护优先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坚持协同联动,构建环资审判多元共治纠纷解决机制。内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行政庭、刑庭、执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龙堌矿区人民法庭等业务庭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学习传达上级法院文件精神,统一裁判理念和裁判标准;外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巨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巨野分局、水务局、住建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外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国家对各相关领域环境保护的最新标准及县环境总体状况,咨询专业问题,共同研讨治理方案,形成多元治理机制的合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序进行;与山东财经大学联合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教学与实践基地。利用高校理论优势,结合审判实践中代表性的问题,特别是对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制度建设方面,共同探讨,确定研究课题,推出理论研究成果,助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
坚持正确导向,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宣传工作发声出效果。巨野法院在稳步推进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司法宣传方式,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天平阳光等新媒体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巡回审判、集中宣判等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巨野法院将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使得审判体制新发展、审判工作新机制、队伍建设新跨越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努力取得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最佳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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