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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车辆被撞驾车逃逸致一死一伤被批捕

2014-05-14 09:00:00 作者:乔建设 夏乾豹 刘建青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自己驾驶的车辆被别人追尾相撞,本来没有过错,却因为驾车逃离现场承担了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触犯了刑律。5月13日,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犯罪嫌疑人何金风依法批准逮捕。
      大众网菏泽5月13日讯(通讯员 乔建设 夏乾豹 刘建青)自己驾驶的车辆被别人追尾相撞,本来没有过错,却因为驾车逃离现场承担了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触犯了刑律。5月13日,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犯罪嫌疑人何金风依法批准逮捕。

      现年45岁的何金风系河南省商丘人,2005年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后开始跑运输。2014年02月19日23时20分许,他驾驶自己的三轮汽车拉了一车爱玛牌电动车到菏泽送货,沿菏泽市人民路自南向北行驶至恒盛大市场东门,将车头北尾南停在人民路东侧,打着双闪,然后下车卸货。此时,何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追尾至何金风停放的三轮汽车尾部。何金风因心里害怕,没有去车后察看事故现场、积极施救,便驾车逃逸,致何某一人死亡、另一人受伤、三轮摩托车受损。

        后经交警调查取证,依法出具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何金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何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一定作用,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因此,何金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肇事逃逸,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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