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4月25日讯(通讯员 乔建设 侯晓琳)4月21日,由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警务、纪检监察和自侦部门共同组成的检查组对菏泽开发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开发区院邀请赵文东、闫金铸等两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检查活动,对检查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
检查活动主要通过查阅卷宗、观看同步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重点对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办案工作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审录和看审分立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通过检查,人民监督员对开发区检察院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该院的案件查办工作管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完备。特别是安全办案措施完备并得到了认真落实,值得肯定和推广。
这一活动的开展,拓展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渠道,保证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有效地加强了外部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