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月29日讯(通讯员 梁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事关民生大计,事关科学发展大局。近年来,牡丹区人社局积极开展《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保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全民社保和普惠共享。
全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该区紧紧围绕“人人参保”的目标,积极开展扩面征缴活动,2014年,新增社会保险参保42811人。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8.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2.5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6.475万人,其中领保18.38万人;职工医保参保9.9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5.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1.7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2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4.06万人;新农合参保98.26万人(含高新区)。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6.66亿元(含新农合)。其中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3.25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4.6亿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19亿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1.89亿元,工伤保险费5417万元,失业保险费764万元,生育保险费875万元。新农合筹集资金4.02亿元。基金支出15.4亿元,确保了社会稳定。
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14年,该区企业、机关事业和城乡居民养老金分别发放3.24亿元、4.45亿元和1.44亿元,确保了全区2万多名离退休人员和18.38万名城乡居民及时领到养老金。连续第10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待遇,人均月增加233元;为603名差额、自收自支单位退休人员提高了养老待遇;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实施了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启动了20类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实现了门诊特种慢性病和看病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城镇职工医保基本部分提高到8万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未成年人提高到15万元,成年人和老年人提高到10万元;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0%、70%、6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每月提高到75元;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每月上调到800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得到保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定工伤,为2798名参保工伤(亡)职工和遗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051万元。
创新社保费征收办法。为确保基金安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养老金发放等涉及资金的业务,全部实行银行代收或代发;企业、城镇居民医保等保险费收缴由原来的代收现金,改为在乡镇人社服务大厅现场使用pos机刷卡收费,直接进入社保基金专户。
社保经办服务水平逐步提高。该区95%以上的医保参保人员就医在医院实现了直接结算。在农村建设“商易通”小额取款便民服务站,农民不出村就能领到养老金,被百姓亲切地称为“农家小银行”;为全区2万多名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免费健康查体,对居住异地的退休老人,开通网上视频或邮寄指纹纸认证。为31091名参保人员制作了社保卡,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各乡镇办事处建设了高标准的基层人社服务平台,统一配备了微机、显示屏、空调、触摸屏、档案厨、档案盒等,为城乡居民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社保基金安全运营、保值增值。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监管规章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运营和基金结余等环节形成了有效的制约机制,确保了基金保值增值、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