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到”即接访时要坐姿端正,庄重威仪。针对涉检信访人陈述的疑惑及其实际困难,对于有必要核实的接访人员要实地到信访人的住处及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调查走访,摸清实际情况,“用事实说话”彻底打消信访人的疑虑。
“心到”即对于涉检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细心分析,做到心中有数。针对症结在做好稳控措施的同时,建立台账,拿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并跟踪督办。
“眼到”即认真阅读涉检信访材料,神情专注,察言观色,善于捕捉、观察、揣摩细节。切实掌握信访人的真实意图,做到有的放矢,不做无用功,涉检信访化解不走弯路。
“手到”即在面对信访人时,送上一杯热茶,举止得体,在举手投足间展现良好的司法礼仪。对于涉检信访人反映的纠结及其关键要点应做好记录,同时记清其联系方式或联系地址、电话,事无巨细,耐心细致。
“口到”即对涉检信访人多一声问候。在信访人反映问题后,对于信访无理、无据的进行释法析理,尽可能全面详尽地解释说明原裁判采信证据和适用法律的理由,回访当事人提出的疑问。
“耳到”即强调“倾听”的力量。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做到心不烦、嘴不乱、不随意打断、插言,完整地听取涉检信访的诉求,以此了解民间,消除对立,分清曲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