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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被列为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

2013-12-24 08:21: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日前获悉,济宁市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列为工伤预防试点城市,这是人社部首次在山东省设立工伤预防试点城市。这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济宁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孟一 张磊 郭召利 报道
      本报济宁讯 记者日前获悉,济宁市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列为工伤预防试点城市,这是人社部首次在山东省设立工伤预防试点城市。这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济宁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据了解,作为高危行业聚集区,济宁市一直将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探究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的有效途径并付诸实施。在精心调研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浮动费率,将单位职工工伤发生率、工伤基金支缴率与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相挂钩,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工伤预防的意识。同时,不断规范市级统筹,在保持原有参保企业的职工应保尽保的前提下,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已达到8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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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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