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一小区门前的黄色网状线经常被来往车辆占压。
占压黄色网状线、路口堵塞时继续进入、不系安全带、连续变道……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很多人已经“习以为常”。与醉驾、酒驾、闯红灯、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相比,占压黄色网状线等行为危害程度相对轻微,很多驾驶员往往不在乎。但轻微交通违法也是违法,只要被界定为违法行为,就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这类交通违法不能被一直熟视无睹下去。
□ 本报记者 杨晓洲 吴荣欣
占压网状线堵了半条街
4月24日8:30左右,济南市经十路自西向东省千佛山医院入口处,车辆排起了队,其中一辆小客车停在了医院入口黄色网状线上。当时正值上午交通高峰时段,公交车道上的黄色网状线被占压,公交车、大客车的通道被截断。占压黄色网状线小客车迟迟不能驶离,引发连锁反应,公交车、大客车被迫变道,变道过程中占用了左侧两个车道,又导致后来车辆纷纷减速避让,拥堵从省千佛山医院入口处一直延续到经十路与历山路口。
“我从直行车道右转去医院,没注意黄色网状线啊?”占压黄色网状线的司机事后称。殊不知,黄色网状线禁止机动车长时或临时占用,当黄色网状线前方有车辆停驶时,后车必须在黄色网状线外等候,直到黄色网状线前方有足够空间容纳本车时,方可驶过黄色网状线。
“这辆占压黄色网状线的小客车同时也侵占了公交车道,侵占了公交车通行的权利、乘客出行的权利,这是违法行为,也是非常不文明的行为。”历下交警大队指挥中心负责人陈晓峰说。根据他的观察,因为驾驶员不知道、不熟悉或者觉得无所谓,占压黄色网状线的交通违法行为比较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对占压黄色网状线违法行为,济南交警给予罚款100元、不扣分的处罚。
网状线内剐蹭事故多发
为了保证从济南市二环东路省检察院出来的车辆左转弯通行,在省检察院门口设有一处长、宽均在10米以上的黄色网状线,是济南市面积最大的黄色网状线之一。交通高峰期间,有的车辆违法占压黄色网状线,从省检察院出来的车辆无法通过黄色网状线左转弯,驾驶员就慢慢蹭着往前走,一个车道一个车道地往前“拱”,一不留神就可能蹭上,小剐小蹭事故时有发生。济南经十路省中医东院区等区域,因占压黄色网状线等原因,也经常发生公交车和小客车剐蹭事故。
发生在黄色网状线区域内的剐蹭事故,要根据事故原因来确定责任,但占压黄色网状线者本身就有违法行为,占压方要负一定责任。
对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占压黄色网状线违法行为,济南交警现场取证予以处罚。去年以来,又在很多路口设置了多功能电子警察,对包括占压黄色网状线在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下一步,济南交警计划在部分施画黄色网状线的区域安装专门的抓拍取证设备。一些市民对此表示支持:“装上电子监控,那些随意占压黄色网状线的驾驶员就得收敛了。”
“处罚并不是目的,是为了让驾驶员认识到占压黄色网状线是交通违法行为,避免下次再违法,从而保安全、降事故。”陈晓峰说,“最关键的还是每个驾驶员都应该去了解、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形成守法出行、文明出行、遇事礼让的意识。”
轻微交通违法也是违法
除了占压黄色网状线,被熟视无睹的交通违法行为还有路口堵塞时继续进入、不系安全带、连续变道等。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但在现实中,很多驾驶员认为反正是绿灯,继续往路口行驶,加剧了拥堵。有的驾驶员看前面堵了,自觉停下来,但后面的车不知道,摁喇叭猛催,停车等待的驾驶员也不得不往前行驶。
在济南市区,不系安全带,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只要不是故意为之,核实了证件有效性,只警告不处罚。交警提醒,不处罚并不代表不系安全带不是违法行为,为了行车安全,一定要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惯。
机动车行驶过程中需要变道,应该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逐渐变道。有的单位靠近路口,车辆出来后需要连续变三四个车道才能进入左转弯车道,既违法又不安全。陈晓峰建议,车辆从单位出来后,可以直行到前方路口再调头,或者进入右转车道,到前方路口调头回来,形成一个环形循环,用空间和时间换取驾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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