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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叫停无实质内容出国考察

2014-05-10 09:12:00 作者:姜宏建  来源:大众日报
《办法》规定,各单位不得组织计划外或营利性出国培训项目,也不得安排照顾性质、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等一般性出国培训项目。据介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选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业务培训。

      我省叫停无实质内容出国考察

      出台相关办法严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

      本报济南5月9日讯 我省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制度体系又推新举措。近日,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实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无预算或超预算不得安排出国培训;各单位不得组织计划外或营利性出国培训项目,也不得安排照顾性质、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等一般性出国培训项目。

      《办法》规范了预算和计划管理。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实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无预算或超预算不得安排出国培训。建立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计划与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培训任务、培训费用预算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列入单位出国培训计划,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培训费开支按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执行(见图表),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据实报销。出国培训产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的管理要求和开支标准,参照《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办法》规定,各单位不得组织计划外或营利性出国培训项目,也不得安排照顾性质、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等一般性出国培训项目。培训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一律不安排宴请。培训团组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摊派或转嫁出国培训费用。

      《办法》还加强了监督与处罚的力度。要求各级出国培训管理、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单位以及培训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存在无预算或未经财务部门同意安排出国培训项目,违规扩大出国培训费用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培训费用开支标准,虚报培训团组人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培训费用,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出国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存在铺张浪费、公款旅游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一律不予报销,并按照《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据介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选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业务培训。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是指出国培训团组用于授课、翻译、场租、资料、课程设计、对口业务考察或业务实践等在国外培训所必须产生的费用。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开支标准表

      序号 国家(地区) 币种 培训费(每人每天)

      亚洲

      1 韩国 美元 80

      2 日本 日元 8400

      3 印度 美元 51

      4 以色列 美元 65

      5 泰国 美元 41

      6 新加坡 美元 80

      7 香港 港币 500

      欧洲

      8 德国 欧元 66

      9 英国 英镑 56

      10 荷兰 欧元 57

      11 瑞典 美元 90

      12 丹麦 美元 79

      13 挪威 美元 90

      14 意大利 欧元 48

      15 比利时 欧元 67

      序号 国家(地区) 币种 培训费(每人每天)

      16 奥地利 欧元 48

      17 瑞士 美元 95

      18 法国 欧元 60

      19 西班牙 欧元 48

      20 芬兰 欧元 66

      21 爱尔兰 欧元 59

      22 匈牙利 美元 63

      23 俄罗斯 美元 67

      美洲

      24 美国 美元 87

      25 加拿大 美元 80

      26 巴西 美元 65

      大洋洲

      27 澳大利亚 美元 86

      28 新西兰 美元 81

      非洲

      29 南非 美元 65

      (姜宏建 整理)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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