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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产权分属多个部门 野广告钻空子不走审批

2014-05-14 08:4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综合
12日,本报刊发了省城户外广告遍地开花的相关报道,广告收益数以亿计,但是这些钱去了哪里却没有人能说清。记者调查了解,户外广告分属城管、民政、公交、市政甚至区县和街道,其中收益仅有一部分纳入了市财政。因为有多个“婆家”,“野广告”钻了空子,而且层出不穷,这给城管部门查处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济南3000多个公交站点候车亭的广告位产权分别属于公交公司和城管部门。            记者 王健 摄

      北园大街沿线的指路牌上医院的广告比较集中。    记者 王健 摄

      □记者 王健

      12日,本报刊发了省城户外广告遍地开花的相关报道,广告收益数以亿计,但是这些钱去了哪里却没有人能说清。记者调查了解,户外广告分属城管、民政、公交、市政甚至区县和街道,其中收益仅有一部分纳入了市财政。因为有多个“婆家”,“野广告”钻了空子,而且层出不穷,这给城管部门查处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街道办也能分一杯羹

      “现在的户外广告归属城管、民政、公交、市政等多个部门。”省城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介绍,指路牌归属民政局,公交候车亭部分归属公交公司,路灯归属市政部门,而之前归属原建委的现在归了城管局。该负责人称,甚至一些区县和街道也有自己的户外广告牌。

      据了解,目前济南市区有2000多个指路牌,广告经营权由民政局转给了山东合丰广告公司;3000多个站点候车亭约50%归属公交公司,50%由原建委转到了城管部门;路灯属于市政部门。该负责人表示,他们经营的一些户外广告牌是从区里直接承包的,“也有一些广告牌属于交警部门。”

      主要路段报价不菲

      “主要路段广告牌都是由几家大公司垄断。”上述广告公司负责人说,不管是前几年承包的,还是近几年拍卖所得,省城主要路段的户外广告已经被瓜分完毕,而且一般经营权都是5-10年,“小公司根本别想染指”。

      据他介绍,一些大的广告客户,总部会提出在哪些路段投广告,因此主要市场份额只能被大广告公司占有。“小公司经营的户外广告路段一般较为偏僻,因此价格偏低。”该负责人说,户外广告经营是纯商业行为,以公交站牌为例,有的地段可能一个月两三千元,有的路段可能八九千元每月。

      据了解,山东省国际广告公司买断了经四路从振华商厦至大观园这1公里路段的户外广告牌。该公司报价显示,每个尺寸为2.7m×1.7m的广告牌价格为6.5万元/年,位于万达凯悦酒店门前2.4m×1.2m的人行道灯箱广告牌每个价格为5万元/年。

      收益本应纳入财政

      这些广告位的收益到底去了哪里?按照2010年6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制定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管理。记者调查得知,目前户外广告收益仅有部分纳入了市财政。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每年收取的涉及户外广告的费用大概为700万元,全部上交市财政。

      济南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因为没有资金支持,他们采用了指路牌市场运作的方式,将路牌的制作与维护交给了代理广告公司。“我们不收取广告公司费用,但是他们的设计要经过我们审批,而且也要保证公益广告的数量。”该工作人员说。

      济南公交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亏损厉害,所有户外广告收入都用于发展公共交通事业。

      记者从济南市财政局了解到,他们收到的户外广告征收费用,主要来自城管局和市政部门。“城管局每年户外广告拍卖价格不同,上缴费用也不同;市政部门去年上缴500多万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沿街房私设广告位

      “因为户外广告分属不同部门,所以监管起来比较困难,再加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监管漏洞。”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有些业主为了挣钱,私自在自己的沿街房屋设置广告位,“如果附近有楼盘开发,他一年的广告收入就有十几万元。为此,他们宁愿到城管局交罚款。”

      5月7日在花园路洪家楼公交站牌处两座候车亭倒塌伤人事件发生后,城管部门和公交部门对于户外广告都加强了监管。一位城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因为户外广告牌分属不同部门,而且涉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违规广告牌查处起来较为困难。

      济南市人大代表、济南市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傅强希望,户外广告能够实行统一管理,防止没有报批的广告牌陷入监管空白,避免再次发生伤人事故。

      据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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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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