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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判给妻子 丈夫偷偷卖给不知情邻居

2014-05-15 11:13: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综合
家住胶州市胶莱镇的老张从邻居张浩(化名)手中购买了5间住房,谁知不久后张浩前妻郭女士回来说老张非法占用自己的房屋,将老张告上了法庭 。近日,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了解到 ,郭女士与张浩2000年协议离婚,通过法院调解 ,5间房屋归郭女士所有。虽然老张并不知道二人已经离婚,但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老张必须将5间房屋归还给郭女士 。

      家住胶州市胶莱镇的老张从邻居张浩(化名)手中购买了5间住房,谁知不久后张浩前妻郭女士回来说老张非法占用自己的房屋,将老张告上了法庭 。近日,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了解到 ,郭女士与张浩2000年协议离婚,通过法院调解 ,5间房屋归郭女士所有。虽然老张并不知道二人已经离婚,但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老张必须将5间房屋归还给郭女士 。

      买了熟人房子却被告上法院

      “我跟他多年邻居了,他说要卖房子我看价格也合适就买了。”家住胶州市胶莱镇的老张今年60多岁了,2003年11月,他从邻居张浩手中买了5间房子,想这是熟人放心,他只是简单跟张浩签了买卖协议就交钱了。“早知道会摊上官司我是死活也不会买这房子的。”老张买了房子之后就住了进去,但是不久之后张浩的“妻子”郭女士回来了,说老张非法占用自己的房子,要求老张搬出去 。“房子是我买的,我花了钱当然不想搬了。”说起这件事儿老张一直觉得很委屈。

      “我跟张浩已经离婚了,房子判给我了,我没有同意老张就搬进去了就是非法占用。”郭女士多次要求老张搬走,老张都以不知道郭女士与张浩离婚,自己出钱购买是事实为理由推诿不搬。郭女士最终将老张告上了法庭,要求老张归还房屋并赔偿损失5000元。

      房子所有权人到底是谁?

      记者采访了解到,2000年7月5日,郭女士与张浩经胶州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中约定二人共有房屋5间归郭女士所有。“离婚后郭女士就带儿子外出打工了,隔了几年回家发现老张住在当年判给她的5间房子里。”据办案法官介绍,本案的焦点问题首先是如何确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

      经审理查明,本案所争议的房屋5间位于胶莱镇小高张家村,是张浩父亲于1981年经村委会批准所建。现张浩父亲已经去世。郭女士与其前夫张浩结婚后该房屋即分给了其夫妻二人。“虽然这房子一直都没有办理房产证,也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但是他们村村委委员会可以证明房子就是张浩父亲的,后来张浩夫妻离婚房子归郭女士所有。”办案法官表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本案中(2000)胶民初字第145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确定本案所争议的房屋5间归郭女士所有,郭女士取得该5间房屋的所有权。

      据了解,2003年11月25日,老张以2600元的价格从邻居张浩手中买了这5间房。2004年,老张还对该房屋进行了部分整修,更换了部分檀条、瓦、门、窗及加盖了厢房。“她(郭女士)当时虽然不在家,但是她儿子、她丈夫(张浩)、她婆婆(张浩妈妈)都知道。”老张无奈地说道。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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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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