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年人关注的再婚问题,新条例要求,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赡养人以及其他亲属不得以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为由,强占、分割老年人的财产或者限制老年人对其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不得扣留老年人的有关证件。
我省未来将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并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对辖区内六十五周岁以上常住居民,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及时接收救治老年病人,不得拒绝诊治,并配备医疗救护员,满足部分老年病人搬运、护送的需要。
目前备受关注的独生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新条例规定,政府应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和残疾老年人扶助制度,政府和社会对于失去独生子女的老年人和残疾老年人应当给予关照和扶助。
省老龄办主任丁希滨在讲话中指出,山东老年人优待工作总体很好,在老年人口数量居全国第一位的背景下,无论是优待项目还是优待范围,都走在了全国前列。在新的历史时期,老年群体的多样需求对优待工作提出新期盼,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对优待工作提出新要求,市场配置资源为优待工作提出新课题,传统文化与现代思维的碰撞对优待工作提出新挑战。
丁希滨要求,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乘势而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老年人优待工作不断实现科学发展。要把上级政策学习好,把政策和典型宣传好,把政策细则制定好,把政策措施落实好,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蔡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