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讯 《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下称《规划》)8月28日至9月4日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左右。支持济南、青岛等设区市调整行政区划,增加市辖区;推进德州、聊城、滨州、菏泽近郊的县(市)撤县设区,解决“一市一区”问题。
现状
八成多流动人口在省内流动
全省1370万流动人口中,85%在省内流动,48%在县内转移,呈现出典型的本地城镇化特征。
《规划》对山东城镇化发展的现状进行了总结。全省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3.46%提升到2013年的53 .75%,年均提高1.15个百分点;远低于我国发达地区平均水平。户籍城镇化率达到42 .97%。14个设区市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100名,16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
近20年来,我省形成了以山东半岛城市群为主体,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7个大城市,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德州、聊城、滨州、菏泽9个中等城市,89个小城市,1086个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规划》指出,我省跨省流动人口较少,全省1370万流动人口中,85%在省内流动,48%在县内转移,呈现出典型的本地城镇化特征。东部发达县(市)的近域流动比例高达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