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德州10月13日讯(记者 翟岩 通讯员 通讯员 张飞飞)随着“微信”APP在智能手机上的普及,针对“微信”用户的诈骗也越来越多。2014年10月8日,齐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宁某信用卡被别人刷盗3000元。
经办案民警调查,宁某在自己的微信上绑定了信用卡账号并进行了注册,验证了自己的身份信息,然后用信用卡账户购买了衣服。嫌疑人在窃取宁某的身份信息后,通过拨打银行客服电话,串改持卡人预留信息和验证方式,从而获得账户的使用权限,最后在其他支付平台进行刷现购买游戏币。这类犯罪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名牌代购”、“廉价奢侈品”等微信广告吸引受害人购买欲,再利用广告链接到“钓鱼网站”,直接套取受害人“微支付”账号和密码,盗取其银行卡里的钱。
警方提醒广大用户应加强自身身份信息保护意识,尽量避免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及其他涉及自身身份信息的证件外借给他人使用,尤其是借给他人办理信贷业务。不要过分依赖网上快捷支付功能,谨防账号被盗被骗,同时要妥善保管好绑定银行卡、信用卡、第三方支付的手机,如果手机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挂失补办手机卡,如果出现手机突然无信号无法拨打的情况也要迅速去营业厅查询,遭遇诈骗一定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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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翟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