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王海林在齐鲁医院咨询女儿配型问题
12日晚,一夜之间,男扮女装卖卫生巾筹集女儿治疗款的“女爸爸”王海林公布的账户,又多了10多万元善款。昨天,王海林将这个银行账户注销了,前一天他就说140万的捐款已足够女儿治疗,不想再接受社会捐助了。昨天,他往返省城两家三甲医院的血液科、小儿科,咨询女儿的治疗方案。“如果有床位的话,我打算把女儿带回济南治疗。” 文/记者杨芳 图/记者刘畅
得知女儿没住上院,急了
昨天一早,记者拨通了王海林的手机,响了几声挂断了。记者又拨打他朋友的电话,对方说:会去齐鲁医院和济南军区总医院,未告知地点匆匆挂掉电话。
从早上8:30直到下午3时许,记者终于在齐鲁医院门诊大厅门口等到了王海林。记者喊出他的名字,他当时一愣,报上名字,他紧走两步,握住记者的手,“感谢你的客观报道,谢谢!”
“孩子怎么样了?住上院了吗?”记者问。“(离开这几天)每天都和女儿通个电话,她很想我,中午问了问,还是没有住上院。”王海林说他很着急,女儿本来应该在10月1日住上院开始第七个疗程的化疗,因为费用耽搁了;现在有了爱心捐款,床位还是没有着落。
一夜又收到10多万,账户注销了
而在下午去齐鲁医院之前,王海林做了两件事情:去银行把捐款账户注销、去济南军区总医院血液科咨询专家女儿的后续治疗。
12日晚,在接受采访时,王海林就作出了承诺:捐款140多万,女儿的治疗费已经足够了,不希望再接受社会捐款。他说到做到,昨天去了银行,注销前一看,一夜之间,这个账户上又多出了10多万元的捐款!
“上午去了济南军区总医院的血液科,和专家沟通了一下,专家说即使配型成功,也难以保证孩子百分之百康复。”王海林声音有些低落,他说由于手头上没有更详细的检查报告,专家建议其将孩子的病历资料和孩子带到医院看看,再给出进一步的治疗方案。王海林的朋友李先生一直陪伴他。“听了专家的话,王海林很消沉,他太累了,母亲年龄大了也有病,这个家全靠他一个人跑。”
如果有床位,会把孩子接过来
根据媒体报道,12日下午,王海林的女儿小雅(化名)在成都华西医院做了检查,但结果不容乐观。华西医院没有床位,让王海林一筹莫展。“除了咨询病情,我还想看看这边的床位情况。如果可能,和家人商量一下,我打算把孩子接到济南来治疗。”
他在齐鲁医院并没有待多长时间,和专家只咨询一两分钟。“没带病历,专家说不好说。问有没有床位,说是没有,住不上院。”
说完,他着急去济南军区总医院,“想去问问那边有没有床位,要联系好了,就回去接孩子。”记者昨天晚上又了解了一下,因为突然有个事情,他没去成济南军区总医院。“这两天再联系一下,争取在山东治疗。”他的朋友李先生说。
深度对话
当时钱花光了没办法才回的老家
想来济南治疗,有工友能帮衬
山东商报:网上都在说,你当初男扮女装卖卫生巾是“策划”出来的。
王海林:哪有?!我一开始卖得不好;后来一位婆婆说,要是女的卖,女孩子会买的更多,一个大男人卖她们会不好意思。老婆不在身边,只能我男扮女装了。只要能给孩子治病,让我做什么都行。
山东商报:昨天,你也说明白善款的数目和用途了,大家也都理解了。怎么今天还不接电话?
王海林:我一天能接200个电话!有帮我的,也有骚扰的,威胁的,干脆就不接了。
山东商报:当时在济南确诊,为什么回老家治疗了?
王海林:那时在济南花光了钱,能卖的都卖了。实在没有办法回的老家,女儿有新农合,想着总能报销些。现在说骨髓移植,那时候没钱,连想都不敢想!
山东商报:现在又想回来?是因为在成都压力大?
王海林:想回来治,一方面是因为在济南确诊;一方面那边确实没床位,怕耽误;这边我有工友帮我,那边人生地不熟,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压力,也有一部分。
山东商报:听说,有志愿者想为小雅捐造血干细胞?
王海林:有,是个女的志愿者,今年3月份在QQ上聊的,她主动提出来的,现在(我们)也算是朋友了。别人是好心,不拒绝。谢谢她的关心!
律师说法
防治“爱心失联”缺少法律监管
“对于打到个人账户上的捐款,法律上认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就目前的国家制度来看,缺乏立法监督,这是一种制度缺陷。”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亮昨天告诉记者。如果捐赠的个人提出,受助者要向他公开账目、如何使用,受助者可以对这个个体回应,但没有法定的义务:必须回应。换句话说,赠与行为完成,受助者可以回应也可以不回应,全看个人的道德修养。
在山东汪太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强看来,“个人赠与行为,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法律约束。”他告诉记者,“法律上有规定,如果个人募捐的数额远远大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需要,而这个人还在募捐,那么会认定存在诈骗犯罪。”
“而且某个人以某种名义募捐款项,最终并没有用于原有的名义;或者仅仅一部分用于原有名义,其余挪作他用,也是违法的。”李强举了个例子,救助贫困学子上学,家人拿着这个钱去买种子、买化肥,这就是挪作他用,也不行。
李强说,乞讨本是为了果腹保暖,可是有不少人住上了好几层的楼,这伤害了好些人的善心。从目前的社会实际看,个人募捐并没有约定达到什么程度可以结束募捐行为。“家长给孩子募捐医疗费,和社会弱势群体在大街上乞讨,都是募捐行为,只是方式不同。”鉴于此,他建议相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规范、约束个人赠与受助者的行为,哪怕仅仅是为了“保护”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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